为深入学习贯彻《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不断强化党员义务和权利意识,浓厚党内民主氛围,10月17日,公共体育教学部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活动,会议在迎西校区和明向校区同时进行,由党支部书记赵平花和支部委员杜秀芳分别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内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党员。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
会议强调,党员同志要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和担当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行使权利,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彰显使命与担当,以实际行动诠释“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铮铮誓言。
通过学习,党支部成员围绕内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进行发言,表示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力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内建设有了更深度的体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范行为,行使权利,更好的体现到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